2018年1月15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2017年自治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党委委员、副主任及永乾介绍了我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的有关情况。自治区国资委政策法规处、财务监督与统计评价处、产权管理处负责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017年自治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情况新闻发布词
自治区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党委委员、副主任 及永乾
(2018年1月15日)
2017年,自治区国资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四次全会精神,以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抓住全面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和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两大关键,扎实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多新成效,呈现了很多新亮点。
一、坚持稳中求进,不断提高国有经济运行质量效益
坚持把稳增长作为工作重点,国有企业推动经营管理水平,发展质量效益总体稳步提高。据企业月度快报数据显示,2017年,自治区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545.9亿元、同比增长39%;实现利润15.8亿元、增盈45.5亿元,总体运行质量创近3年来最好水平,呈现出可喜的发展势头。
一是全力推动包钢提质增效转型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李纪恒书记重要指示要求,把加快包钢脱困发展作为紧迫任务,全力推动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动包钢提质增效转型发展60条措施落实落地,目前已办结19项,有序推进41项,取得了明显成效。2017年,包钢实现盈利6.2亿元,增盈45.3亿元,扭转了连续两年巨额亏损局面。包钢瘦身健体提质增效的做法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的高度评价,并专报了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同内蒙古电力集团市场化改革案例一并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探索与实践——地方改革100例》,其经验做法在全国予以推广。
二是全力扩大市场营销。推动各监管企业抓住国际国内市场总体回暖机遇,瞄准大市场抢抓大订单,千方百计拓展市场份额,扩大产品销售收入。2017年以来,自治区国资委14户出资监管企业总体营业收入始终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月平均增长率高达46.6%。
三是强化开放合作促进共赢发展。2017年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京召开与中央企业的合作恳谈会,自治区国资委有效发挥了组织协调作用。推动企业坚持市场化原则不断加强产业链纵向、横向业务协同,包钢与中石油签署战略采购协议;内蒙古电力集团设立了国合电力公司驻蒙代表处,参与蒙古国南部电力工业规划投资建设,与西班牙勃法瑞公司签署了“大规模新能源集中并网系统关键技术”战略合作备忘录;能建集团在巴西设立了送变电业务分公司,在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等12个国家参与了能源项目建设。
二、加快职能转变,全面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
坚持把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作为新一轮国企国资改革的突破口,全面释放国企发展动力活力。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强化主责,大幅压减审批事项。权力清单由原来的35项压减至18项,相应确定18项责任清单。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自治区政府已印发实施。自治区国资立法工作积极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已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完成二审。
二是加快完善授权经营体制。开展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初步完成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改组工作,正在研究制定包钢集团、蒙能集团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工作方案。
三是全力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首批26家部门办企业将纳入国资委集中统一监管,涉及资产总额3133.4亿元,占部门单位所属企业资产总额的96.3%。到目前为止,有15户企业签订了国有资产划转协议,已与原主管部门脱钩,其余企业的脱钩改革工作正在按照规定的步骤和程序积极推进。
四是加强和改进监督方式。加强以产权、投资、财务、审计、考核分配为重点的职能监督,实行总会计师交流任职,制定《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直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有效防范风险。加强外派监事会监督,监事会向监管企业印发督促检查情况通报、整改通知书和提醒函11份,帮助企业有效改进经营管理工作;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工作的意见》,自治区批准增设了2个外派监事会,外派监事会达到4个,并增加了6个专职监事职数,监督力量显著加强。建立与纪检、审计、巡视监督协调会商机制,整合监督工作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三、坚持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以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为目标,全面深化国企各环节改革,大力提升国有企业竞争能力。
一是认真贯彻中央顶层设计。深入贯彻中央“1+28”国企国资改革顶层设计,2017年制定出台了《自治区直属部门单位所属企业脱钩改革和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等7个配套文件,形成了自治区国企国资改革“1+33”政策体系。
二是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22户区直国有企业已有16户完成了公司制改革,包钢集团作为国家第三批“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自治区改组设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规范董事会建设的试点企业,切实加大了综合改革力度,混合所有制资产占到企业总资产的66%,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建立。能建集团2017年7月份在香港成功上市。
三是深入开展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包钢集团大幅压缩职能部门,总部内设机构由18个调整为9个,减少厂处职干部72人,精简比例17.6%。盐业公司所属企业进一步整合精简了职能部门,实行中层管理岗位竞聘、员工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各所属企业机关总人数减少了111人,精简比例达30%;科级干部人数也明显减少,由改革前的219人减少到194人,减少了25人。
四是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制定出台了《关于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正在组织企业与属地政府共同推进。目前,驻区央企已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任务的63.3%,区直企业完成了分离移交任务的44.1%,包钢完成了70%以上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任务,机场集团公安机构已移交公安厅管理。
四、突出问题导向,加快推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优化
按照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国企国资改革发展重大战略部署要求,针对国有资本总量规模相对较小、布局结构不够合理等问题,加快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加快调整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发展壮大国有经济。
一是研究起草了《关于调整优化区属国有企业布局结构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实施意见》,立足自治区资源和区位优势,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引导和带动作用,对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进行了统筹谋划。
二是就组建自治区旅游集团、对外投资贸易集团以及将蒙能集团改组为综合性现代能源支柱企业进行了深入调研,目前旅游集团组建方案将上报自治区政府研究,其他企业组建或改组方案正在修改完善,待成熟后上报自治区政府。
三是组织设立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基金,设定引导资金50亿元,基金总规模达到300亿元,对自治区国有企业结构调整转型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基金设立方案》已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基金设立工作正在加快组织推进。
四是大力推进企业增资扩股,华宸信托公司增资扩股方案已经自治区政府批准,2017年9月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各项措施落实后,企业资本金可由现在的5亿多元增加到20亿元以上,企业经营发展的空间将更加广阔。
五是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各出资监管企业首批排查出低效无效资产300余项,已依法处置200多项。全面清理处置“僵尸企业”,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2018年底区属企业及其下属的“僵尸企业”基本完成处置工作。
五、加强党建工作,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切实筑牢国有企业的“根”和“魂”,为推动国企国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是不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制定《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系统企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邀请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等专家学者举办5场报告会,辅导培训3000多人次,分2期组织系统企业中层干部在内蒙古党校进行为期5天的集中轮训。选调6名理论骨干组成2个国资委系统十九大精神宣讲团,在电力集团阿拉善电业局、蒙能集团新丰热电厂、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等企业举办了5场巡回宣讲。组织系统企业全体党员参加了国务院国资委举办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网络培训班,组织1776名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1.1万名党员开展了十九大精神主题知识竞赛。
二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主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国资委党委领导班子召开3次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38个,已全部解决;企业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共查摆问题1286个,已解决1265个,占98.4%;6770个企业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共查摆问题1.6万个,已解决1.3万个,占81.3%。加大督导力度,组成由委领导带队的4个督导组,开展了70余次督导。
三是全面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推动配齐配优国有企业党委班子,蒙能、能建、威信押运等企业的党委班子得到进一步加强。推进国有企业党委换届,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内蒙古电力集团7月底完成了党委换届,为其他监管企业党委换届及领导班子建设提供了示范,目前正在加紧推进其他监管企业的党委换届工作。
四是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推进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和考评办法。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在新建国有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及时建立党的组织,实现了党的工作全覆盖。推广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党员志愿服务等经验做法,开展“工匠精神”“创精品”等主题活动,国资委系统企业3个基层党支部入选自治区“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典型案例。
五是扎实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单位涉及自治区国资委的3个问题,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国资委反馈意见指出的3个方面14个问题,已全面完成了整改,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六是大力推进纪律建设。共查处公款旅游、大办婚丧喜庆、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购物卡、违规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3人。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并开展专项审计,组织区属企业全部完成公务用车改革。2017年,派驻纪检组和监管企业纪委共受理举报370件,立案14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90人(处级干部34人),挽回经济损失1031.7万元。
以上是今年以来自治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的有关情况。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积极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进一步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大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力度,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加快培育具有竞争力的一流企业,加快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全力推动国企国资高质量发展,为打造祖国北部边疆亮丽风景线作出更大贡献。
2017年自治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情况
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1.《内蒙古日报》:11月16日,自治区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基金设立方案,能不能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张世宏(产权管理处处长):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发挥国有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审时度势,决定设立内蒙古自治区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基金。设立自治区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基金,是深化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进自治区国有企业转型发展、提质增效,促进国有经济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有利于自治区国有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化解财务风险,增强自治区国有经济整体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
自治区政府审议通过的这个基金设立方案决定,国企转型升级基金由自治区政府和4家单位共同出资构成基金引导资金,经协商确定引导资金共计50亿元,吸引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配资,形成300亿元基金规模。基金采用有限合伙方式设立,按照“股权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管理专业化”原则运作。基金主要投资于自治区本级、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属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作为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抓手,自治区本级将重点支持实体国有企业转型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升级,广泛参与重点国有企业重大项目投资。基金以股权资本投资、债权资本投资为主,根据需要,下一步可以分别设立自治区本级、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子基金。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国有企业转型子基金致力于满足市属企业在两市经济发展中发挥国有企业保障性功能和国企改革发展需要。
我们将按要求选择专业化管理机构负责基金日常管理运行,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在发挥基金促进国企转型升级作用的同时,确保基金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通过专业化管理、市场化配置,充分发挥基金的改革保障、增信托底、资本积聚、增值服务等功能,为国有经济发展提供动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2.新华网: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目前,我区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石凯(财务监督与统计评价处处长):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大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优化、战略性重组,国有企业规模实力显著增强,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企业户数、资产总量都翻倍增长。截至2016年底,全区独立核算国有企业户数1632户,资产总额1.89万亿元,分别是2012年的1.9倍、2.9倍。其中,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252户,资产总额3463.3亿元,分别是2012年的1.3倍、1.6倍;非监管企业311户,资产总额3251.5亿元,分别是2012年的2.2倍、3.5倍;盟市、旗县国有企业1069户,资产总额1.22万亿元,分别是2012年的2.1倍、3.5倍。但与其他省市区相比,自治区国有资产规模相对较小、布局结构还不够合理,全区国有资产主要集中在能源、钢铁等传统领域,国有资本对自治区经济的引领、带动、支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2016年,全区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在全国3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位列第23位,与排名第18位的中游省份山西相差7074.6亿元,仅为排名第1位上海市的10.8%。
为加快自治区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优化,我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调整优化区属国有企业布局结构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已上报自治区政府,待审批。《实施意见》的总体思路是:在区分商业竞争类、公益类、特定功能类等不同性质国有企业的基础上,通过“巩固壮大一批、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等举措来实现自治区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优化。
一是积极巩固壮大国有企业。对商业竞争类企业,利用信息化、智能化和先进技术等手段,加快优化升级;通过促进企业体制机制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加大研发投入和管理创新,推动转型升级;探索开展集团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集团下属企业采取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的方式引入非共资本,发展多层级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激发企业活力。
对公益类企业,通过加大国有资本投入、引入市场机制、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方式和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引入非国有资本,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对特定功能类企业,属于自然垄断行业的,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需要实行国有全资的,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属于特殊业务的,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同时积极支持区属企业参与自治区水利、铁路、公路、航空、电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发挥国有经济在基础设施领域的保障功能。
二是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创新发展。依托自治区资源和区位优势,加大国有资本向清洁能源、新型煤化工、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大数据、云计算、蒙中医药、健康养老、旅游等产业布局力度。
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探索两类公司有效的运营模式,通过开展资本整合、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推动产业集聚和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
加快创新体系建设和市场开发。通过积极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引导区属国有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术研发,构建行业协同创新平台,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建立和完善开放、高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原始和集成创新能力,加强自治区稀土等高端产业链产品研发和市场开发。
三是推动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整合。将规模较小、产业集中度较低的企业,适度集中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运营;支持国有企业之间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合作、资产置换、无偿划转、联合开发等方式,将资源向优势行业、优势产业集中;支持电力、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相关区属企业共同出资组建股份制专业化平台,实现新技术、新产品、新市场联合开发;推动土地、矿产、水资源、旅游、农牧业等国有资源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支持能源、钢铁、稀土、交通等领域产业链上下游国有企业进行重组,打造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更好地发挥协同效应。
推进企业内部资源整合,压缩企业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对三级以下企业进行清理整合,推进管控模式与组织架构调整、流程再造,提升企业运转效率和发展活力。
四是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及时清理退出。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压缩过剩产能。按照减量置换原则,从严控制新增产能和高资产负债率企业项目投资。
加大处置“僵尸企业”和清理低效无效资产力度。通过资产重组、破产清算、产权转让、无偿划转等方式,处置“僵尸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2018年底区属企业及其下属的“僵尸企业”基本完成处置工作。
退出和压缩不具发展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对与企业主业无互补性、协同性的低效业务和资产,加大清理退出力度,这些清退出的国有资产除按有关规定用于安置职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外,其余集中投向国有资本更需要集中的领域和行业。
3.《中国经济导报》:近年来,受市场等多种因素影响,包钢出现连年亏损,2017年,我们看到包钢通过瘦身健体扭亏为盈。在扭亏为盈过程中,国资委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及永乾(自治区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党委委员、副主任):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根据企业月度快报数据显示,2017年包钢盈利6.2亿元,比上一年度增盈了45.3亿元,这样的经营业绩来之不易。
李纪恒书记在包钢视察时明确指示“包钢不能倒,包钢要搞好”,自治区国资委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要求,组织协调自治区金融办、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包钢提质增效转型发展60条措施,内容涉及包钢扩大市场、提供担保、化解过剩产能,以及金融机构提供资金保障等,前边我也讲到了,这60项措施中其中有19项已经落地实施,还有41项陆续推进。在实施这个方案的过程中,自治区国资委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具体工作。
一是按照三项制度改革要求,对《包钢集团瘦身健体优化组织架构方案》中涉及出资人履行相关职责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给予积极地指导和支持。
二是与包头市政府积极沟通协调,包头市根据当地实际,出台了支持包钢提质增效转型发展的30条措施,内容涉及包钢扩大销售、占领市场、产品更新换代、税收优惠等措施。
三是多次组成由委主要领导带队的调研组深入包钢,对包钢在转型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其中涉及到包钢的一些困难企业,主要是指子企业或具体项目,及一些影响稳定的问题,给予精心指导和支持,为包钢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一个宽松的环境。
四是对包钢党的建设给予有力指导。在包钢新建的企业和项目当中,及时建立基层党组织,推动党的工作深入到基层。年初,包钢涉及企业中层干部调整,力度非常之大,中层干部全体起立,竞争上岗,国资委及时予以指导和支持。同时,多次到包钢对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进行督查指导,全方位立体化地为包钢转型发展、扭亏脱困提供支持和指导。
包钢2017年扭亏为盈,一方面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包头市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自治区和包头市各级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帮助和协调的结果,更重要的是包钢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要求,在自治区国资委的指导下,不等不靠,自加压力,深化改革,瘦身健体,扩大营销,占领市场,转型升级,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强内部管理,堵塞漏洞,上下同心,协力奋进,才取得这样的成绩。
最近我们收到了包钢关于2018年的工作计划,我感觉,包钢领导班子精心谋划,各级干部职工干劲十足,他们已经做好了准备,要在2018年打一场漂亮仗。不出意外的话,我说的意外指的是,市场不要出现大的滑坡,那么我们有理由相信,包钢会在2018年取得更好的经营业绩。
4.内蒙古广播电视台: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是当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去年11月1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区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能否介绍一下我区出台《方案》的相关情况?
吴大鹏(政策法规处处长):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国资委牢牢把握职责定位,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强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不断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为发展壮大自治区国有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国资监管工作中一定程度上仍存在着国有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的边界不够清晰,国资委职能配置不够科学,内部机构设置不尽合理,监管流程还不够顺畅等问题,亟需调整优化监管职能和方式,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
《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了4方面调整优化监管职能的改革举措,分别是:强化管资本职能,落实保值增值责任;加强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精简监管事项,整合优化相关职能;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快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这些措施,更加注重资本的流动性特点和要求,更加注重依法监管,更加注重运用市场化的手段、方式和机制,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现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发展和资本保值增值的目标。
《方案》紧紧围绕“放管结合”这一主线,一方面落实“管”的要求,突出管资本的重点职能,加强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另一方面落实“放”的要求,加大放权力度,精简监管事项,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围绕突出“管资本”的要求,《方案》提出重点强化3项管资本职能。一是完善规划投资监管。通过调整优化自治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改进投资监管方式、强化主业管理、开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等方式,管好企业投资方向,严控投资风险。二是突出国有资本运营。以市场为导向,健全和完善国有资本运作机制,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升国有资本回报水平。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市场化方式设立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基金等措施,组织、指导和监督国有资本运作平台开展资本运营,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能力。三是强化激励约束。突出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的协同联动,进一步发挥考核分配对企业发展的导向作用。
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搞好国有企业的基础和保障。《方案》从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一是完善监督体系,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监督体系。二是加强出资人监督,建立健全核查、移交和整改、反馈机制,形成科学完整的监督工作闭环。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实现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四是强化外派监事会监督。五是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制度。
《方案》明确此次一共取消、下放和授权25项监管事项,进一步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职责边界。同时还明确了通过国资委内设处室合并、分设等形式实现工作职能的优化配置,以更好地协调推进国企国资相关重点领域改革。
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根本保证。贯彻全国、全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要求,《方案》提出,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中。充分发挥企业党委(党组)的领导作用,落实其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明确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健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使其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改进国资监管方式和手段是转变职能、提高监管效能的必然要求,《方案》提出,要按照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强化问责的思路,积极适应监管职能转变和增强企业活力、强化监督管理的要求,强化依法监管,实施分类监管,推进阳光监管,优化监管流程。
下一步,自治区国资委将以这次职能转变为新起点,按照《方案》确定的思路和原则,全面落实职能转变各项措施,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的监管方式,不断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指导推进国企改革发展党建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