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58期
《关于调整优化区属国有企业布局结构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实施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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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2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优化区属国有企业布局结构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8〕1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日,自治区国资委就《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一、《实施意见》制定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近年来,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大力推动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布局结构不断优化,规模实力进一步增强,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各项改革发展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总体上看,我区国有资本总量小,资产证券化率低,产业结构较单一,支撑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依然突出。2016年统计数据显示,在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企业中,资产规模在1500亿元以上的仅有1户,500—1000亿元的1户,100—500亿元的2户,100亿元以下的8户。同时,中央企业和发达省(区、市)近年来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为目标,不断加大企业间优化重组整合力度,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数量由最初的196户已减少到目前的97户,发达省(区、市)也推动实施了一大批省属企业的重组整合,不断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显著增强。为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做强做优做大区属国有资本,在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6号)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
    二、主要目标是什么
    按照《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战略定位更加准确,主业优势更加突出,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持续增强,自治区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趋于合理,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有效提升。到2025年,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功能作用有效发挥,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培育一批在国内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一流企业;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更趋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意见》总体上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五部分。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积极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培育一流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切实发挥国有资本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坚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与改革相结合,坚持依法规范有序实施,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
    (三)重点任务
    一是推动国有企业巩固壮大。对商业竞争类区属国有企业,公益类区属国有企业、特定功能类区属国有企业,根据所处行业性质和企业类别的差别,分类施策,采取加大重组整合和研发投入力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转型升级;加大国有资本投入,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推进股权多元化,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等措施,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加快发展。
    二是推动国有企业创新发展。加大国有资本向清洁能源、新型化工、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大数据云计算、蒙中医药、健康养老、旅游等产业的布局力度。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探索两类公司有效的运营模式,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积极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引导区属国有企业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提升原始和集成创新能力。
    三是推动区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整合。支持能源、钢铁、稀土、交通等领域产业链上下游国有企业进行重组,打造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更好地发挥协同效应。支持国有企业将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向优势企业的主业集中,推动土地、矿产、水资源、旅游、农牧业等国有资源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推进企业内部资源整合,压缩企业管理层级,推进管控模式与组织架构的调整和流程再造,提升企业运转效率和发展活力。
    四是推动国有企业及时清理退出。大力压缩过剩产能,加大清理长期亏损、扭亏无望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力度,退出不具有发展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区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一实行社会化管理。
    (四)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深化改革、加大支持力度、强化舆论宣传等四个方面提出了确保调整优化区属国有企业布局结构工作取得实效的具体措施。
    四、涉及范围是什么
    《实施意见》针对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调整优化的目标、任务和相应措施,调整优化的范围包括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企业,以及纳入集中统一监管范围的委托自治区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其他区属国有企业。
    五、需把握好的重点是什么
    (一)以管资本为主加快职能转变,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科学界定国有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边界,完善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直属部门所属企业脱钩改革和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厅发〔2017〕15号)精神,大力推进自治区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为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创造条件。
    (三)各有关部门需研究制定并落实好促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具体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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