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期
公 文 摘 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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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呼和浩特市红吉水库工程淹没区及工程建设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一、呼和浩特市红吉水库工程淹没区和工程建设区范围涉及榆林镇红吉讨号村、前尔什村、红旗村、苏木沁村、口可板村、河南村、潮岱村和黄合少镇二十家子村共8个村(具体调查范围以设计单位确定范围为准)。二、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得在呼和浩特市红吉水库工程淹没区和工程建设区范围内批建各种基础设施(包括乡镇企业和民用住宅)。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呼和浩特市红吉水库工程淹没区和工程建设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不得修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植树造林。四、除正常工作调动人员,离退休人员、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服刑期满释放人员等回籍人员外,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得办理呼和浩特市红吉水库工程淹没区和工程建设区范围内各类人口的迁入手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内政字〔2017〕280号 12月9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外出请示报备等制度要求,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依照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等相关规定要求,主动、快速、周全地做好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和谐、稳定、安全。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二、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三、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五、端午节:6月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六、中秋节:9月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内政办发电〔2017〕71号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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